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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

瘦夠



小時候,親戚都叫我肥妹仔,她們誤以為很親切,但其實很令人難受。自有意識以來,「肥」字就好像和我結下不解之緣,每年的身體檢查,姑娘都會叫我做運動、不要吃雞皮吃飯不要撈汁。然而其實我一直沒有吃雞皮,也少有撈汁。不管了,吃了才算。一直和肥妹仔相處得相安無事。直至中學。

小學生還未有性格的概念,無法分辦自大自卑善良自私,就只有feeling good和feeling bad,玩得埋和玩唔埋,哪會認為同學仔性格不好。中學就不同了,開始知道何謂性格。當自我形象較高的同學取笑你身形而你會感到難受,你就知道自已原來是自卑底。對,我開始被取笑。小學時期還停留於無性階段,中學生開始意識到這是女同學,那是男同學,大家又開始開一些玩笑,傳一些緋聞。然後好友一句:「砸死佢咩?你以為拍緊肥田喜事?」然後,白色校裙容易走光,向好友問一句:我有無走光?然後好友回答:「驚咩啫?你走光都無人睇嫁啦!」更頂癮的是,她取笑你之後,還真沒有打算正經解答你。當時我當然沒有真的喜歡那緋聞對象,所以沒有因此而傷心。只是你明白,原來肥的人,沒有資格喜歡人,甚至沒有資格得到一段正常對話。

中一某天,我下定決心減肥。

回想當時也佩服自已的毅力。作為自卑底,我自是不敢落樓下跑步,只好在家中運動。當時年少無知,在甚麼網上討論區搜尋減肥二字就是,得到很多神怪的減肥方法,更神怪的是,我信。其中一個例子是,每天跳繩一千下,一星期就能瘦一公斤。於是我每天在家跳繩和原地跑,晚餐只吃餸不吃飯。當時每個新學年開始的第一課體育課都會度高磅重。中二那年,我發現自已瘦了十多磅。幸而我是窮學生,沒有勇氣也沒有錢買減肥藥,但我也不是沒有減肥後遺症的:一,港女通病,波平如鏡;二,我對自已體重變化有幾近病態的過度注意。

雖說瘦了下來,但當時我並不滿意,依舊覺得自已很肥。於是,我每天帶飯,說是帶飯,但其實大半碗都是菜。早餐,天天吃脫脂奶麥皮,極度難吃。晚餐,也一貫的沒有飯。後果是,中五的身材跟小五好像沒大大分別,哈哈。記得那時我認為BMI要到17.5才是瘦,而我卻是18.x。看著好友(另外一位,已不是當天無意中激勵我減肥的她了)比我瘦,卻一直說要減肥,我壓力很大。對了,BMI標准是低於18.5就算是過輕。有時候友人開玩笑說你肥,你明知道那只是隨口的玩笑,對方並沒真的認為你很胖,你卻會無法自控地介懷繼而抑鬱。而其實當年我不是沒有復胖的,有時候大時大節,或一時鬆懈,我又變重,然而又神經質地減,無限loop,直到大學。

升上大學後,變得好忙,不一定有時間做運動。然後,開始意識到,點解咁多人食極唔肥,點解無乜人有做運動但佢哋好瘦,點解大家想食乜就食乜,點解,我就要非常辛苦地限制自已飲食?我開始意識到肥底和瘦底的觀念,有些人肥了,少吃一兩個星期又變瘦;有些人如我,是易肥的,而且一肥,就要好辛苦,很辛苦,好很辛苦才瘦得下來。第一感覺,當然是灰機。Why me?接下來就是無力感,因為我好想過想食就食的日子。然後,我就想,根本我就是一個肥人,現在沒有太肥,只是強行減肥的結果,假如不減,就會肥,那我減肥不很就違反自然嗎?

老實說,現在的我絕對不是瘦,但其實也處於標准體重。後來夾雜自暴自棄和睇開啲的緣故,漸漸沒那麼執著,健康就好。近年又流行一種說法,說微胖才是最吸引,但一眾被吹捧成女神的女星,又統統都是瘦骨仙,大眾口味實在是難捉摸過羅家英。

點都好,無論是微胖或纖體風潮,都是基於社會目光所產生的纏繞。自從有了肥底概念,我就學習接受自已,我不瘦,但易胖體質就是我身體的一部分,就好像眼睛的大小,身高,跟肥瘦底一樣都是自已一部分。欣宜近日又再出現在電視裡,發褔不少。但她自信,她接受自已。早前讀欣宜的訪問,她說她不減肥了,記者問她為何不留戀從前的索女狀態,她反問記者:你認為我現在不索嗎?自信最美,多麼老生常談,而又談何容易。肥人總給人笨拙之感,好像凡事都不吃香。但當你學習接受自已就是這樣的人,你會發現自信其實是一種生活態度,而且令你顯得聰慧,知性。這種知性,也許就是「美」的來源。最近欣宜推出了一首新歌,MV裡的她很美。


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

絕色

有些歌,聽著聽著你會突然發現自已雙腳離地,心裡不踏實,眼睛想拚命抓著甚麼,然而你發現你原來一直在跑步機上離地奔馳,周遭的景物卻在快速走馬,你只有喘著氣,喘著氣。那不是關乎某一個人的,只是關乎一種感覺,沒有指涉的對象。

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

1/6/2014

間不時就會彈出「如果我好有錢」的終極幻想。想買鏡頭而犯選擇困難之時、想好好找個師傅學藝之時、想,之時。然而無論怎麼想,錢是不會突然萌生的。或許若我真的富起來,也會因著窮人天賦的危機意識而捨不得花大錢,也是一樣。人生總是充滿決擇的,我一直這樣認為,但有錢人的決擇會否比較少呢。你要高薪還是要理想,對了,理想和物質是從何時起對立起來;我說我好想環遊世界,然而環遊世界是要錢的,你說那不如儲蓄,我說有意義的工作都不容許人有儲蓄的餘地,然後又發現理想s之間都可以對立。想了想,還是窮人的決擇比較少,因為窮人無從選擇,有很多事錯過了就是錯過了,例如學琴。為甚麼只有鑽牛角尖時才能順暢地打字,盛世中,果然淡淡的幸福感最討厭。

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

關於88號小巴

大學生涯第二個暑假,今年沒住暑宿,才驚覺自已除回校以外,多久沒從家裡出門。今天到葵涌廣場買新滑鼠再返教會,爬上88小巴,嘟,$4.2。以前每天都坐88小巴上學,中一時,一程才3元。88從甚麼時候開始連電視也有呢?而電視光映著的司機也很陌生。中學時期,碰上的總是那兩個司機,一個燥,一個懵。遲出門會碰上燥司機,早出門則不只會碰上懵司機,還會碰上那個黑色粗框男。我向來對黑色粗框眼鏡男有莫名好感,他也不例外。有時候為了看他一眼,會督促自已早點起床。一次星期六返教會後又坐88回家,竟然又遇見他。對呀,從來只碰見他出門,碰見他回家還是第一次,這竟叫我開心了好一陣,也算是個沒人知道的春夢。現在返教會也改了星期日了,今天是例外,上聖經課。下課獨個兒走到31M總站,望見隔壁往荃灣的小巴,想起友人。友人跟我一樣住青衣,每天我說要坐31M,友人就會建議坐荃灣小巴,但荃灣小巴較貴,我總拒絕。關於金錢的分歧也不只是交通上,友人當時很喜歡買珍珠奶茶,還有買幾百元一件的Tee,我總會說,好貴好貴,別那麼揮霍!想不到我現在竟愛上喝珍珠奶茶,不過買衣服依舊會去葵涌廣場。然後,今天在小巴撞見兩個穿著母校校服的師妹。想起中七剛畢業時,我想過穿校服到茶餐廳騙學生餐吃,但今天我想就算我穿也沒人信我是中學生了。已經連續兩天遇上師妹,身見那一襲白校裙,就想起自已穿了七年的過膝裙。中一時還是個肥的,所以校服自然買得大,想日後發胖也不用買新的。誰料一減肥就是七年,所以七年來校服都是衣不稱身的。不過最近肥了許多,唉,又一場減肥戰。

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

這是周回寫給圖波斯基的一封信

圖波斯基:

這是周回寫給圖波斯基的一封信。

追夢的人是斯發著光彩的。你大抵不知道,提起戲劇時的你,就是散發林令人不禁定睛看著你微笑的光彩。有甚麼比追夢更美好呢?就是和某君各自走在平行的路上,不曾交會,卻一同追夢。一起走在各自的夢想上,偶爾看看另一平行線上的你,相視而笑,多麼美好。

我們各自追夢,你追你的,我追我的。你說你想唸Drama,很好啊!人生苦短,死後數天還記得你的人就沒剩多少個了。那麼為何要被自身以外的任何事所左右,讓你迴避自已真實的心聲呢?那個下午,聽過圖波斯基的夢,我本很想買點小禮物去鼓勵你的,但我最後選擇了寫你一封信。文字是有魔力的,而且有時候比其他東西的魔力還大,我一直如此相信。讓我也告訴你一個秘密吧!其實我小時候的夢想是當作家,兜兜轉轉,面對真實的自已,我最想的,其實是用文學改變世界,好像魯迅一樣。你知道我何以是周回嗎?魯迅先生是姓周的。呼,我常揚言要當記者,但我最想達到的其實是這個,說出來確有點尷尬。我知道自已的能力距離這個夢很遠,但我會努力,不會放棄。你也不要放棄。雖然我們走著不同的路,但知道同時間有人一起在跑,是幸福的。

圖波斯基,請你對自已有信心,跟自已說:「我想,就能。」這不是一種自大,這是一種信念。當你認為自已是了不起的,那麼你的身體就會長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。有人跟我說過,我只懂得活在過去、將來,現在卻從缺。希望你可以為自已,為自已的心而活。

我總是與台上的你緣慳一面。真的,我很期待一天,我可以在舞台上認識一個叫圖波斯基的新朋友。追夢的人會發亮,很希望一天我終於趕得及你的舞台,然後被你所散發的光芒刺得睜不開眼睛,那麼我會站在台前,閉著眼微笑著。

周回上

後記:書信浪漫之處,在於那一頁文字是完完全全專屬於你的。你可以閱讀,你可以解構,但終究那一紙盛載的符碼永遠只屬於你的。這是周回寫給老朋友圖波斯基的信,手抄本專屬圖波斯基。

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

「哎屌佢老母講粗口添,唔撚好意思」

講粗口其實有何問題。

記得以前中學,有一個基督徒朋友話:我唔明點解要講粗口,係你用文字表達唔到你情緒,先至要用粗口表達。當時懶係偽文人嘅我表示認同。但人越大,就諗,那麼感嘆號、語氣助詞呢?「食飯。」同「食飯!」所表達既可以好唔同,但你會否話用感嘆號只係基於詞不達意?「嘩!點解?」同「唉,點解?」亦係天淵之別,咁你亦唔會話因為表達能力差先要用語氣助詞搭夠。粗口某程度上都只係一種生動啲嘅語氣助詞,「唔知」,「唔撚知」,後者生鬼得多,而粗口,亦都係粵語文化博大精深的結晶。

中學讀基督教學校,基督徒講粗口彷彿係危坐地獄邊緣。但其實講粗口除所謂嘅「失見證」外,不妥之處何在,又,點解講粗口就係失見證?

大部份反粗口既人,理據都係「粗口帶侮辱性」、「唔尊重」。呢層我某程度上都認同吧,一類如問候老母,用性器管官作人身攻擊嘅粗口的確冒犯且侮辱,不宜出口。但一類粗口其實不帶侮辱性,例如「仆街」、「妖」之類,「笑到仆街」我搵唔到侮辱嗰位喺邊。

基督徒另一反粗口既理據,好似係話基督徒唔應該輕易動怒,云云之類。但上文提到,粗口作為語氣詞,並不與憤怒劃上等號。就算有一類粗口用法確係用以咒罵,咁是否代表我唔講粗口就好溫和。我自已都唔講粗口的,但燥底已經唔係我性格,而係我體質。你說粗口是基於詞不達意,咁調轉來講,我表達能力夠好,唔用粗口一樣可以講野惡毒過毒氣雙子。一言敝之,粗口不代表憤怒,憤怒亦不一定有粗口。

其實我雖然唔講粗口,但真係好中意聽人講粗口。

(好啦,其實有時會偷偷在好朋友面前講少少。)

2014年3月16日 星期日

網媒,伯樂處處還是懷才不遇?

有人說,隨著眾網上媒體的冒起,從此就再也沒有懷才不遇了。

你肯寫,就不愁作品沒有發表的地方。從前互聯網未盛行,文章發表的途徑大抵只有投稿:寫時政的便投稿往報章,寫文化或文學的則投稿往文藝雜誌,更雄心壯志的甚至投稿到出版社求出書。然而無論是報章或是刊物,篇幅總有限,那一疊就是那一疊,要擠進去其中一個方格,不容易。多少專欄作者,從中學時期開始投稿,一直寫,一直投,才偶爾有人賞識,替你在每疊紙預先佔個位置。然而今天,投稿已經變成一下按鍵,文章的容量也由可數的一疊紙,變成不可數的網絡。要有個固定的地盤,主導權也到了你的手,一下按鍵,就是你自已的Facebook page了。

這是一個,人人都可以自稱作者的年代。

從前投稿,文章質素要有一定的保證,文學作品要有嚴謹的文學性,論政要有精密的論據,評論要有獨到的見解。然而網絡媒體的年代,是一個求共鳴的年代。有多少文章,觸動了你深處某根神經,就引起一連串的轉載,作者彷似有成了網絡紅人之感。不過想深一層,所謂的「廣傳」到底是只局促於自已狹小的圈子,還是有著真正廣大的感染力呢?所謂的網絡紅人,走在銅鑼灣街頭高呼其名,又有多少人認識?

然而,這些轉載與熱議,有多少能屹立?多熱門多出色的文章大多也只是曇花一現,一兩個星期後,就從版面上消失不見了。又有多少文章,會間中有人回味,還是如香口膠般嚼過就遺忘了。你或者把「文章受廣傳」給定義為找到伯樂,但好文章於洪流的淹沒,何嘗不是一種懷才不遇。歐陽修說:「其所以為聖賢者,修之於身,施之於事,見之於言,是三者所以能不朽而存也。」立言,也就是寫文章,是三不朽之一。還看網媒還未興起的年代,不少投稿的人,現在都成了名作家,而投稿的作品迄今仍為人津津變道,好像黃碧雲、西西、也斯。然而今天我問你,有哪幾篇網媒文章是你喜歡的,你又答得出多少。

不過,或許大部分寫字的人,或多或少想以文字改變世界。黃耀明在剛過去的演唱會上說了一句:「每一個創作的人,都有責任為艱難的時代作紀錄,也可能,令時代變得美好。」儘管現今世代文字未能永垂,但若是在時代的洪流中留下過一點印記,也未嘗沒有價值。一直相信文字是有魔力的,若今天某一篇文章,為人帶來過啟發,那怕只有一個人,但那堆文字能為他人生帶來絲毫的改變,那麼文章縱然被埋沒,也算是一種不朽了。

追夢是一場賭博

相機經真的馬拉松式聊上十小時也不會悶。

好想抬著我的單反隨街按快門,卡嚓卡嚓卡嚓,60D的快門聲真的很清脆;
好想在半夜捧著電腦窩在被窩,用風_網看一套電影;
好想把我未寫完的小說寫好,然後真正動筆寫我的長篇小說;
好想看很多書;
好想好好煮點甚麼,給朋友吃。

有時候覺得寫字和睡覺都是窮奢極侈的。這樣想也許太功利了,寫了的文字,其實也不知道有甚麼用,因為知道自已寫票房毒藥居多。不過想了想,史兄說過:「寫作是一種習慣。」早一陣子寫很多,發現自已寫字順暢了不少,寫字,真的要操練的。若真的要從功利角度說,只好說寫作的價值不在文字,而在於寫作的過程。

做喜歡的事是不會覺得累的,如果你覺得累,那就要思考自已有否走錯了路。不過,覺得累也不一定有事出了錯。也許這是關乎為了夢想,你可以去到幾盡,也就是你為了夢想可以犧牲和放棄多少。不過我覺得,追夢不是你願意放棄多少的問題,追夢是一場賭博。追求夢想是要下注的,下得越多,賺得越多,但若是輸也就輸得越多。那就看你為了夢想,能付出多大的代價了。你可以為夢想,做一些自已不喜歡做的事嗎?為了夢想投放青春時間,若是到頭來只有一場空,你輸得起你的光陰嗎?


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

西西的那碗雞骨草

又要準備tutorial。收到分組名單後,發現竟有一課導修用西西的作品做文本!然後又發現,噢我負責的一課不是這課。有點失落,一年級上同是念欣教的文學概論,已經抽不中以西西作論文題目了。

然後我就想,我要好好預備這次的導修啊!其實也許不是因為愛西西,是因為如果連自已較熟悉的西西也不預備,到其他作家我就吃屎了。可是我現在好不想繼續,也許應該這樣想,不去預備這次導修會否是對自已尊敬的作者的一點尊重?

西西在寫作的時候,有否想過自已的作品會被扣上一個又一個主義帽子?如果沒有的話,她看到自已的作品被如此解剖,會快樂或是不快?煮好了一碟,每個人都在評論鹽是哪裡出產的,肉是吃甚麼飼料的,可都是老饕。卻沒有人說一句:嘩,好吃。

也許西西小姐求的也不是一句好吃吧。但,你長暗瘡,我給你煲涼茶。然後你不停說嘩這棵雞骨草是河東出產的,要曬7749日,好珍貴。這水是大嶼山的,如何如何如何。但其實呢,我給你煲涼茶,是因為你長暗瘡。

(讀書是神交古人的)其實我不是說主義甚麼甚麼的不好(其實也許我是),但以我認識的西西,給我們煲涼茶是因為我們長暗瘡了。你在解剖那株雞骨草時,有否留意自已長暗瘡了?

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

不如一陣落粉麵檔食碗粉

劉細良話:「其實要談香港人的文化身份,最普及而有效的題材,不是『香港你向何處去』這類余秋雨式的文化詠歎調,我認為談食是最直接。」真係好鬼睿智。所以,用返廣東話寫香港嘢食就最fit。今次講下粉麵檔。

白底紅字嘅招牌,一塊畀蒸氣攻到矇矇矓矓嘅玻璃,隔住個喺度用篩篩走麵上面尐水嘅淡定呀叔,但係又隔唔住尐牛雜腩汁嘅香味。其實香港除咗七仔多,粉麵檔都有唔少,好似每區都有一兩間。

其實我都幾中意食粉麵類嘅嘢,又或者話,我係唔中意食飯。不過粉麵檔呢,就唔太係我杯茶。我近年比較多食米線,因為我個人都幾重口味,自細就中意食濃味嘅嘢。可能係因為我呀媽廚藝真係麻麻,由細到大都中意懶健康咁落少兩粒鹽,又煮得唔多好食,咁我咪自自然然中意出街食味精囉。

講返粉麵檔,香港好多粉麵檔都好…清淡,好聽講句就清淡,老實講句就淡貿貿咁。尐湯白潺潺,一睇就覺得無蒞味道。不過呢,我都會間中去下粉麵檔,一蒞便啦,二蒞,出街食尐份量對我蒞講太大份啦,次次都食到勁飽勁辛苦,粉麵檔就啱啱好啦!雖然我唔算話食盡全香港,不過呢,都有一兩間心水粉麵檔。

第一間應該人人都聽過,就係天后嘅華姐清湯腩。不過我對上一次食,已經係年幾之前嘅事啦,不過你諗下,三十幾蚊,咁嘅質素仲想點呀,呀之呀左想食咗人隻車咩!但係上次食嘅感覺都仲係好正,我之前都幾中意食牛嫁,食車仔麵個尐都會叫牛腩,但係我食完華姐嘅牛腩之後,真係覺得其他牛腩係屎。佢尐清湯腩話就話清,但其實牛味好香,重點係夠腍!出面尐牛腩鞋到無朋友,嚼到勁攰,佢尐牛係好好食,又唔會話太多筋搞到好溜。尐湯我覺得都ok,唔會話太淡,好有屋企湯feel。聽人講華姐難食咗,我都唔知呀,因為我為咗環保盡量少食牛,所以今年行年宵都無食佢啦。

仲記得以前中學,間中唔帶飯出去食,蒞蒞去去都係個幾間,我又窮窮地,下下都廿幾我覺得都幾甘下。然後有次,我個friend就帶咗我去一間粉麵檔道食。個陣一碗野十四蚊炸!仲要味道唔差嫁!一碗水餃米(我怕肥,唔食河粉),都有成四、五粒水餃,仲好足料嫁!所以粉麵檔就成為咗我哋幾丁友嘅天堂啦!可能就係咁,對「粉麵檔」呢樣嘢有特別嘅情意結咁。又或者,我係真心中意食囉,哈哈哈!


不過呢,要講我嘅最愛,就係荃灣嗰間雄記!雄記同我中學去開嗰間一樣,都係白底紅字招牌。雄記最出名好似係個自製春卷,唔係你想象嗰種春卷,而係個樣好鬼似牛脷酥嘅炸魚肉條。食落煙煙韌韌,但又又唔係叫自己做魚肉燒賣但又無魚肉嗰種,佢真係魚肉蒞嫁撞鬼!
不過其實呢,粉麵檔對我蒞講最大嘅意義唔係佢嘅粉麵,係佢嘅辣油!好多出名嘅粉麵檔,佢嘅辣油都好出名。雄記最正嘅嘅我反而覺得係佢嘅辣油。其實佢唔係油,係醬,對我哋尐怕肥死港女蒞講,唔係油可以任落唔嬲,真係感動到流馬尿。你睇,佢嘅辣醬唔係紅色嫁!青青地咁,我同你講,呢種色嘅辣先最香。劣質嘅辣其實無資格叫「辣」,佢只可以算「對舌頭嘅刺激」。真正嘅辣重點唔在於激,在於香。佢嘅辣醬,唔係辣脷嗰種,辣喉多尐,呢種辣可以畀你頂得耐尐,唔會食一啖就要停,可以keep住食。一食呢,辣啦唔使講,但之後你嗒真尐,會有陣椒類嘅重味,又有應有嘅辣香。最正係食到咁上下,尐醬同尐湯已經完美咁水乳交融,尐湯就夠曬味,同一般嘅淡貿貿清湯底差好遠嫁!就係因為佢個辣醬,我先會encore呢間嘢。不過呢間嘅講到其他餸都好似好正咁,下次食可以試下魚肉春卷以外嘅嘢。

香港除咗茶記,其實粉麵檔都係好獨特嘅飲食文化。而粉麵檔呢種風格,係大集團點都做唔到嘅。不如一陣落粉麵檔食碗粉呀?

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

現代巴別塔

「那時、天下人的口音言語、都是一樣。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、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、就住在那裏。他們彼此商量說、來吧、我們要作磚、把磚燒透了。他們就拿磚當石頭、又拿石漆當灰泥。他們說、來吧、我們要建造一座城、和一座塔、塔頂通天、為要傳揚我們的名、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。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。耶和華說、看哪、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、都是一樣的言語、如今既作起這事來、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、就沒有不成就的了。我們下去、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、使他們的言語、彼此不通。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。他們就停工、不造那城了。因為耶和華在那裏變亂天下人的言語、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、所以那城名叫巴別。」——創世記11:1-9(中文和合本)

在聖經有這樣一段記載:當時人類安穩久了,又好像添了點智慧,就想著要勝過上帝,建座巴別塔,結果上帝就變亂天下人的言語,世界就成了今天的模樣。好像自古以來,人類都是自我中心的,最重要的是「我」怎樣怎樣,「我」如此如此。直到今天,好像只有變本加厲,人類仍然是學不懂尊重大自然定律的。

剛剛吃飯,聽見鄰桌的兩位如此說:
「昨晚天氣很潮濕,我開了冷氣,可以抽抽濕。」
「就是啊,我家有抽濕機,宿舍沒有,很麻煩。」

真有趣,乾燥又嫌皮膚緊縮痕癢,潮濕卻又要開抽濕機。其實呢,在大部分的情況下,乾燥和潮濕都是死不了人的,也只是潮濕一點,又要開冷氣。四時更替,本來就是自然定律,濕度變化也是無可避免,怎麼硬要每時每刻維持同一溫度或濕度呢?天氣熱時適當地開冷氣,我不認同但尚算體諒,但現在只是輕微的潤滑,就要消耗大量的資源,好自私,也,好不成熟。吃得苦中苦,方為人上人,但這其實絕對稱不上是苦。

其實我喜愛潮濕,潮濕時臉很滑。

2014年2月1日 星期六

迷信

我相信人自以為無稽的喜惡都是有原因的。小時候,小朋友都愛慶祝節日,一來期待假期,二來便是真的愛慶祝節日。我也愛假期,但我從小就討厭節日。比方說聖誕走在商場,聽到聖誕歌心裡就發毛。小朋友愛節日,特喜愛農曆新年,這大抵是因為期待紅包。我從小就討厭節日,尤其是農曆新年。

我也曾經以為這厭惡是沒來由的。但想了想,從小開始,每次學校放長假期便要回鄉探親,直到高中,才減少至只有農曆新年才回鄉。其實我並不想用跟回鄉証一樣用「回鄉」這詞,因為香港才是我的家鄉。我很討厭回鄉,這個則是有明確成因的。大陸嘛,就是骯髒,又危險,那裡的人說話都很大聲,而且啊,大陸就世上最擾人的東西:親戚。這是我小時候的想法,我沒有說我現在不仍這麼想。假期,回鄉,煩人。這三個詞就這樣在我腦海中扯上了關係。

我討厭新年。

除此以外,還因為新年,有好多迷信。滿屋都是。年初一不能洗澡的,雖然我也不很愛洗澡,甚至其實認為可以有藉口少洗一天,是很美好的。但是,怎麼新年不能買鞋?我並非恆常買鞋的那種女人,但我會因為討厭你不讓我新年買鞋而去買鞋;但我又很討厭新年就要買新衣物這個定律,所以我又不想買鞋了。鞋鞋鞋鞋鞋聲,像唉一樣,不吉利嘛。然後其實在普通話中,鞋是唸xie,唉仍然唸唉。

一路好走。出席喪禮,中國人總要說一路好走,還要逼我說,好像死人是沒有想法的,你叫我走我就走,就能上路。好走,走去哪裡?也許是極樂世界諸如此類。極樂世界好像是佛教的說法?我不知道,反正沒人在乎。然後,到了清明重陽新年生忌死忌佛誕聖誕清明重陽新年,親戚又會去上香,又會買雞呀豬呀鵝呀放在神主牌前。對了,神主牌。我不明白,死人不是被你送走了嗎?既然不在這個世上,你為何要設個神主牌把靈魂留在那木牌內,到了清明重陽新年生忌死忌佛誕聖誕清明重陽新年,又去上香,又買雞呀豬呀鵝呀放在神主牌前呢?到底死人是走了,還是仍活在神主牌內。

一不小心,香灰掉在地上,可是你不能掃地。新年是不能掃地的;見了人要說「心想事成」;說了「死」字你就真的會被人打死;今年屬馬的健康運佳;孕婦是不能拿剪刀的;打噴嚏是不吉利的。嗯。從前的人希望過年。大時大節能小休一天,不掃地了;如果說了心想事成就能發達,香港就有七百萬道x氏力場;我乘大家都睡了,暗中說了一千次死字,因為我以為說了死字CY就真的會死;我猜啊今年內死的人都沒一個屬馬的因為屬馬的健康運都強;孕婦不能拿剪刀,因為這利刃可能傷到小孩;最後,古時醫學落後,感冒是真的能死人的,而打噴嚏代表感冒。

新年,真的有好多迷信,我說我。我好迷信啊,都只信這些無稽的話,不聽人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