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

路西法效應下的黑社會地方


第一次看梁文道那篇路西法效應好像是年頭的事,當時的感想是「邊有咁誇張?」當時讀來只覺得匪夷所思,但今天,香港警隊就是路西法效應的最好例子。

坦白講,擠牙膏遊行、東北集會,甚至到遮打511,我都堅信警察仍然值得信任,害群之馬只是個別例子。記得某年遊行擺街站,有警察偷偷塞錢到義工手中;東北集會有人搞事,警察是兩邊都保護,一個警察替我擋住身邊的茲事份子,怕他踩到坐著的我,他不想任何一方有人受傷;511清場是上頭命令,不得不做,要求警察因為任務不公義而辭職,叫道德高地。為何警察要「為難」集會人士?因為警察的信念是要維持秩序,而你無可否認集合遊行有破壞社會所謂「安寧」,維持秩序的確是警察職責。但到了今日,香港警察已經失去常性,已經瘋狂。

12月1日龍和道清場,完完全全地赤裸體現出警察已經不再是為了執行職務而工作。無數警察發瘋不停揮驚棍,向市民大吼「走啊!走啊!」當時人踩人風險極高,但警察完全已經盲目,走慢兩步就一棍打落去,將手無寸鐵學生凌空拋落地,在人沒有反抗能力情況下強扯眼罩直射胡椒噴霧。再上星期在旺角,警察要求所有人上行人路,我面前一個女生不忿地踏前一步,警察馬上如撞邪般大叫,用攝影機指向女生,說「你係咪玩野啊?認住佢!黑色袋黃色衫!影佢!你係咪玩野啊?」真的好似神打上身。這都是我親眼見的。如此的執法手段,跟在東北集合保護我的警察是兩個世界。這斷乎不再是維持社會秩序。

其實都是同一隊警隊,為何今天會是如此局面?我想不通,我解釋不了,只想起「路西法效應」。

我們不停強調和理非非,強調我們手無寸鐵,但警察對示威者確實存在著恐懼。當晚在龍和道,有數個學生痛心地向警察講道理,解釋佔領人士初衷。面前的警察壓著怒火,平淡地說:「你們亂擲硬物。剛才在馬路邊緣,你們推,會死人的,我們會死的。」學生含著淚解釋衝擊者只是少數,警察真誠地回答:「但一個人衝擊,可以帶領整群人一起進攻。」警察是真心在害怕示威者的。而近日佔領者大力抨擊警察在海富橋上舉中指、甚麼「first你老母aider」,故意挑釁。但在現場,你無法否認我們都曾指罵警察,說話要多難聽有多難聽,把警察家人也一併咒罵。作為一個人,聽到這些侮辱不可能不生氣。當然警察背負著執法者的身份,行為要求自然不能與示威者同日而語。我們說起路西法效應總是注目於那些獄卒,但不要忘記書中同時講述囚犯的反叛行為,同樣是警察陷入失常狀態的誘因。衝擊龍和道時我也在場,我並非支持佔領者要100%和平非暴力等拘捕。但這些謾罵又是否有價值,是否必須,還是只出於一時之氣?

我一直覺得,作為一個有基本常識的正常人,總有分辦是非黑白的能力,何以警察好像一直盲目,一面倒的認為集會示威者是惡魔?九月尾首輪清場行動,警察誇區調配警力,電視攝下了這一幕:警察長官站在高處,亢奮地對一眾手下說:「我在代表中環警區多謝你!」隨即而來是一陣掌聲。我稱這種為洗腦,相信警隊除了平常操練,也許還有思想教育。長年累月被人灌輸「你是正義執法者」,「集合人士是壞人」,「你打人,你做得很好」的思想,人會失去理智,就好像路西法實驗中,獄卒本都是知書識禮的大學生。

但路西法那個實驗畢竟只是實驗,但現實中,警察卻淪為了政權的工具。警察和示威者都是受害者。親眼看著雙方肉搏,你不禁會想:當權者在哪?今天我們熱烈討論警察濫用暴力,警察又覺得佔領者暴力衝擊。然而,佔領者暴力與否,其實無損「真普選」本身的合理性。就算佔領者做錯(何況很多人覺得沒有),那不代表真普選是不應該爭取的。無恥梁振英,就是那個監獄長。香港已經成為了黑社會地方,梁振英就是那個龍頭大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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